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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存在是不断塑造的+伴随着7种不同的普遍法则(赫尔墨斯法则/原则)。 这些定律对我们自己的意识状态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或者更好地说,解释了我们人类每天经历但往往无法解释的无数现象的后果。 无论是我们自己的思想、我们自己思想的力量、假设的巧合、不同的存在水平(此时/此后)、极性状态、不同的节奏和周期、能量/振动状态甚至命运,这些定律几乎解释了整个机制全部 因此,存在的层次也代表了基本的知识,而这些知识反过来又可以极大地扩展我们自己的视野。

7条普遍法则

1.心的原则——一切都是心的!

心灵的原则一切都是精神(能量/振动/信息)。 一切事物都具有精神/心理本质,因此也是意识思想的表达/结果。 因此,我们的整个现实只是我们自己意识状态的产物。 因此,每一项发明、每一项行动以及每一个生活事件都首先作为思想形式的想法存在于我们自己的头脑中。 你想象了一些事情,例如和朋友去游泳,有寻找特定教育或消费特定东西的想法,然后通过实施行动在物质层面上实现了相应的行动/经验的想法(你的想法的表现) →首先被呈现→然后在你的意志力的帮助下实现)。 因此,每个人也是自己现实的强大创造者,可以自己塑造自己的命运。

2. 对应原则——如上,亦如下!

对应原则——如上,亦如下!我们生活中的一切,无论是外在的还是内在的,都与我们自己的思想、方向、信念和信仰相对应。 如上故下,如内故外。 存在的一切,即你生命中遇到的一切,你对事物的感知最终只代表你内心状态的一面镜子。你看到的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而是你的本来面目。 因此,你不能概括自己的观点并将其呈现为普遍的现实,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现实的创造者,并创造自己的信仰和信念。 你的想法和感受,与你的信念相对应的东西,总是在你自己的现实中表现为真理。 因此,我们在外部世界所感知的一切总是反映在我们的内在本性中。 如果你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混乱的生活环境,那么这种外部环境是由于你内心的混乱/不平衡造成的。 然后,外部世界会自动适应你的内心状态。 此外,该定律指出宏观世界只是微观世界的图像,反之亦然。 大处如此,小处亦然。 所有的存在都反映在较小和较大的尺度上。 无论是微观世界的结构(原子、电子、质子、细胞、细菌等),还是宏观世界的部分(宇宙、星系、太阳系、行星、人类等),一切都是相似的,因为存在的一切都是由一组成并由相同的基本能量结构塑造。

3. 节奏和振动原理——一切都在振动,一切都在运动!

节奏和振动的原理 - 一切都振动,一切都在运动!一切都流入流出。 凡事都有它的潮汐。 一切都有起有落。 一切都是振动。 对此,著名电气工程师尼古拉·特斯拉已经说过,如果你想了解宇宙,你应该从振动、振荡和频率的角度来思考。 该定律特别说明了振动的方面。 毕竟,存在的一切都是振动或由振荡的能量状态组成,而能量状态又具有相应的频率(正如已经提到的,心灵由能量组成)。 正如我们经常想象的那样,刚性或刚性的固体物质在这个意义上并不存在,相反,物质仅由内部能量 - 能量状态组成。 这通常被称为压缩能量或频率非常低的能量。 这正是为什么人们喜欢说人类的整个生命只是他或她自己意识状态的非物质投射。 最终,这一原则也再次让我们清楚,振动对于我们自身的繁荣至关重要。 我们自己的生命之流并不希望停滞不前,而是能够时刻自由地流动。 因此,如果我们遵循这个原则,而不是停留在僵化、阻塞的生活模式中,对我们自己的身体和精神体质也是有益的。 与此同时,该定律还指出,一切事物都遵循不同的节奏和周期。 有各种各样的循环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次又一次地被感受到。 例如,小周期可以是女性月经周期或昼夜节律。 另一方面,还有更大的周期,例如 4 个季节,或当前盛行的意识扩展 26000 年周期(也称为宇宙周期 - 关键词:银河脉动、柏拉图年、昴宿星团)。

4.极性和性别原则——一切事物都有两个面!

极性和性别原则 - 一切都有两个面!极性和性别原则表明,除了我们的“无极性”基础之外,由意识(我们的思想 - 意识和潜意识的相互作用不具有极性状态,但极性/二元性从中产生)组成,只有二元状态占上风。 二元论状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并且对于一个人自己的心智+精神发展至关重要(只有那些经历过黑暗的人才会欣赏光明,甚至为之奋斗)。 在这方面,我们每天都会经历二元论国家,它们代表了我们物质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二元性原理也告诉我们,存在的一切(除了我们的原始基础)都有两个方面。 例如,因为有热,所以也有冷,因为有光,所以也有黑暗(或者没有光是其结果)。 尽管如此,双方始终是一体的。 就像一枚硬币,两面各不相同,但两面是一体的,构成了整个硬币——代表了它的整体。除此之外,这个原理也再次让我们明白,几乎所有存在的事物都有女性和男性的一面。 (阴/阳原理)。 男性和女性的力量/能量在自然界中随处可见,就像人类具有男性/分析性和女性性/直觉方面一样。

5. 共振法则——同类相吸!

共振法则——同类相吸基本上,共振定律是最著名/最受欢迎的普遍定律之一,简单来说,它指出能量总是吸引相同强度的能量。 同类相吸。 能量状态总是吸引能量状态,而能量状态又以相同/相似的频率振动。 与你自己的意识状态产生共鸣的东西,也会吸引更多的东西进入你自己的生活。 因此,你吸引的并不总是你想要的东西进入你自己的生活,而是吸引你的本质和你所散发的光芒。 因此,你自己的魅力对于你自己的吸引力至关重要。 由于我们自己的精神,我们也与精神/非物质层面上存在的一切联系在一起。 从这个意义上讲,分离并不存在,但分离只存在于我们自己的头脑中,主要是作为一种堵塞的形式,以一种自我强加的消极信念的形式存在。 对应原理也以一种有趣的方式融入共振定律(当然,所有普遍定律都是相互作用的)。 我之前也提到过,你看到的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而是你的本来面目。 人们从根本上将世界视为一个人当前的振动状态。 如果你的思想是消极的,你从消极的角度看待世界,结果你可能只看到一切的坏处,那么你将继续只吸引消极的生活情况进入你自己的生活。 然后,你会看到发生在你身上的每件事的不好之处,并因此通过你自己的消极心理倾向加剧这种感觉。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也说过:“一切都是能量,仅此而已。 将频率与你想要的现实相匹配,你就会得到它,而无需做任何事情。 没有其他办法了。 这不是哲学,这是物理学。”

6. 因果法则——万事皆有因!

因果法则——万事皆有因!因果的普遍原理指出,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有一个原因,而相应的结果又产生了相应的结果。 每一个原因都会产生相应的结果,而每一个结果的存在都是因为有相应的原因。 因此,生活中没有任何事情的发生是无缘无故的,恰恰相反。 你生命中到现在为止发生的一切,到现在为止发生的一切,也应该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发生,否则就会发生其他的事情,比如你会经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阶段。 一切的发生都有其合理的理由,都有相应的原因。 原因总是精神/心理性质的。 我们的心代表着存在的最高权威,不断地创造因果,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原则。 就这一点而言,整个存在都遵循更高的宇宙秩序,因此整个生命不是随机创造的产物,而是创造精神的结果。 因此,也不存在所谓的巧合,巧合更多地只是我们自己无知的头脑的构造,以便能够对无法解释的事物有一个假设的解释。 没有巧合,只有因果关系。 这通常被称为业力。 另一方面,业力并不等同于惩罚,而更多地是一个原因的逻辑结果,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一个消极的原因,然后,由于共振法则,它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一个人在生活中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这同样适用于“运气”或“坏运气”。 基本上,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人的好运或坏运并不是随机发生的。 由于我们人类是我们自己现实的创造者,我们也对我们是否在自己的头脑中合法化幸福/快乐/光明或不幸福/痛苦/黑暗,或者我们是否从积极或消极的角度看待世界负责(有没有通往幸福的道路,幸福才是道路)。 因此,我们人类不必受制于任何所谓的命运,但我们可以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们可以自主行动并决定自己生活的进一步进程。

7.和谐或平衡原则——平衡后一切都会消亡!

和谐或平衡的原则——平衡后一切都会消亡简而言之,这条普遍法则表明,存在的一切都在追求和谐状态、平衡。 归根结底,和谐是我们生活的基本基础,任何一种生活方式、任何一个人,通常都只想安好、满足、快乐,从而追求和谐的生活。 为了再次实现这个目标,我们都采取了最不同的方式。 我们尝试很多事情,以便能够创造出完全符合我们自己想法的生活。 但不仅仅是人类有这个项目。 无论是宇宙、人类、动物甚至植物,一切都力求完美的和谐秩序,一切都力求平衡。 这一原理甚至可以在原子中观察到。 原子力求平衡,以获得能量稳定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原子(反过来没有完全被电子占据的原子外壳)会由于正核触发的吸引力而吸收/吸引来自其他原子的电子,直到外壳再次被占据。已满。 对平衡、和谐、平衡状态的追求随处可见,甚至在原子世界中也存在这一原则。 然后,电子由倒数第二个壳层被完全占据的原子提供,使倒数第二个完全占据的壳层成为最外层的壳层(八位组规则)。 这是一个简单的原理,说明即使在原子世界中也存在给予和索取。 以完全相同的方式,液体的温度努力均衡。 例如,如果你在杯子里装满热水,水的温度就会适应杯子的温度,反之亦然。 因此,和谐或平衡的原则也随处可见,甚至在我们的日常行为中,当我们自己体现这一原则,甚至努力实现这一体现时。 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持健康、快乐、和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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